今天一聽到陳大總統說要減刑...整個氣到從廁所跑出來~
對著電視大罵...瘋子瘋子..這些人都瘋了!!
憑什麼犯罪的人可以減刑?
連續犯下重大槍擊和綁架案的張錫銘就不符合減刑標準,還有性侵害的累犯,像是放學之狼、華岡之狼也不符合減刑標準跟連續重大槍擊要犯和性侵害累犯並列不能減刑的可能還有總統的女婿趙建銘...
性侵犯的人不是累犯就可以減刑...?媽的!這種病態的人,被抓到一次就不知道傷害多少人了!
我實在不懂...真的不明白,去傷害無辜人民的人...憑什麼要人權..?
難道受害者就沒有人權,難道受害者家屬每個人都要有以德報怨的心態,難道這樣社會會更美好嗎?
上次看電視,內容是另一群替死刑犯爭取權益的人,他們講了一段我非常不恥的話...
大約是這樣 (沒有經歷過受害者家屬痛的人,沒資格出來講死刑犯沒人權)
放屁~為什麼要搞的人人自危...為什麼我們要擔心受怕這些罪犯在出獄後是不是會悔改!
悔改可以換回一條條的人命嗎?
再他們去做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的時候,那些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24/4/ddkd.html
這篇報導真是越看越氣...看著文字中舉出這幾10年來多次的減刑...
好了吧~夠了吧~有沒有太仁至義盡了!
殺人只殺一人就夠了...還要連續才有重罰...
你們這些人這麼慈悲為懷.....搶著做爛好人.....
卻枉顧百姓的生命安全~這就是我們的國家.政府的官員.講人權的團體...
打從心理看不起你們...
你們這些人不過就是寄生蟲的推手~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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